各有关会员单位、专委会:
根据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和《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关于印发〈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粤环协〔2023〕10号)的规定,为推动广东省环卫行业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结合行业发展需要,使相关团体标准编制工作更具开放性、整体性、代表性,进一步提升团体标准的实用性和质量,现面向各有关会员单位征集有意向参与团体标准编制的编制单位。
一、编制单位的要求
编制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担过与团体标准相对应的环卫行业设计、施工、服务、生产、管理、评价或科研任务,具有较丰富的行业经验、较高的技术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能协调解决标准编制中的重大技术问题。编制单位应为我会有效会员单位。
二、编制单位的责任与义务
(一)参与团体标准编制的单位应能完成相应标准文本、现场调研和相关会议组织等任务;
(二)自愿为标准编制过程中的调研、试验、验证、评审等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技术及相关经费支持。
三、编制单位享有的权益
编制单位享有标准文本署名权及起草人列名权,在标准升级或修订时享有优先参与权;在招投标中获得商务加分,抢占市场份额;个人职称评审加分,助力升职加薪;优先参与标准宣贯培训、试点等活动;部分地区可享受标准化专项资金补贴;团体标准面向全国发布后,享有免费获取正式文本的权利。
四、拟立项的团体标准
(一)《封场垃圾填埋场光伏发电工程勘察与安全运维技术规范》;
(二)《城市更新道路改造适配环境卫生机械作业建设规范》;
(三)《环卫无人机(无人清扫装备)作业安全与应急处置规范》;
(四)《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技术规范》;
(五)《垃圾焚烧烟气脱硝降碳协同增效技术指南》。
五、其他要求
(一)有意向参与团体标准编制的编制单位,可申请参加一项或多项团体标准编制工作,申请单位须填写《编制单位申请表》,填表盖章后将电子版于12月1日前发至电子邮箱gdhwxh@163.com ;
(二)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单位,由秘书处通知办理参与团体标准编制的具体事宜。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瑞雯 020-86695516,13760814013
肖 瑶 020-86668801,15603000442
监督电话:020-86668801
协会邮箱:gdhwxh@163.com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2005单元
附件:编制单位申请表
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
2026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