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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按照我会今年工作计划,现启动2023年度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自愿、公平、公正、公开、非盈利原则。

二、参评对象

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会员单位。

三、申报时间

2023年度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科学技术奖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7月28日。

四、评审标准及奖项设置

(一)评审标准:《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详见附件1);

(二)奖项设置: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科学技术奖下设“科技进步奖”、“优秀咨询奖”、“优质项目奖”三个子奖项,各子奖项均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按规定要求填写《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详见附件2),并提供项目立项报告和科技成果内容文本、第三方科技成果评价证明、财务部门核准的经济效益证明或由有关部门出具的社会效益证明、成果应用单位出具的成果应用证明及其他必要的技术资料等,一起报送至所在地推荐单位;

(二)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各地级以上市环卫主管部门、各地级以上市环卫协会、广东省属的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

(三)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项目初审意见和推荐的奖励等级;

(四)经推荐单位审核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由推荐单位填写《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详见附件2)盖章后向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推荐;

(五)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客观,不得弄虚作假,材料为复印件的,应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并应装订成册。

六、评定结果应用

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按照“推荐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公示-公告-授奖”的程序进行。评审结果拟于10月在“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官网”、“广东环卫微信号”上发布,由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对授奖项目进行宣传推广。

七、注意事项

(一)对已获奖的项目,如发现违反奖励条件,有剽窃他人成果或者以提供虚假数据、材料等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励的,将撤销奖励,收回奖励证书,并予以通报,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二)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科学技术奖评审过程产生的费用由我会承担。

八、联系方式

刘瑞雯 13760814013      邮 箱:1150287302@qq.com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2005单元

 

附件:

1.《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

2.《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

2023年6月21日



关于开展2023年度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pdf

附件2: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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