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环协培〔2023〕14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环卫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运营和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我会拟于11月中旬在广州市开展第七期生活垃圾焚烧项目运营监管(项目经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政府有关部门管理人员、我会会员单位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营或监管工作的有关人员。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11月中旬,共4天(含报到),具体时间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报名人数不足30人不开班,我会将在报名截止后通知学员,全额退款)。
(二)培训地点:广州长城宾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2号之18)。
三、培训内容和形式
(一)培训内容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政策法规,自行监测和环境保护信息公开要求,生活垃圾焚烧厂安全生产管理,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营监管要点,生活垃圾焚烧厂评价标准、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内容。
(二)培训形式
培训采取线下集中理论学习、现场实践、小组答辩及笔试相结合的形式,培训合格(总成绩60分及以上),由我会颁发“广东省生活垃圾处理运营项目经理(生活垃圾焚烧项目运营监管)证书”。
四、收费标准
(一)协会会员2800元/人,非会员3000元/人(含培训讲义、培训场地、租车、证书工本费等,不含食宿),请通过银行汇款缴交培训费,备注为“第七期焚烧培训”,并于10月31日前将转账截图发送至邮箱gdhwpxb@163.com。
账户名称: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惠福西路支行
银行账号:44001420208050115308
(二)培训期间往返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如有住宿需要,请在报名表上注明,我会统一预留房间,学员报到时现场向酒店支付费用并申请开票,学员也可自行选择其他酒店入住。
五、证书使用和管理
(一)“广东省生活垃圾处理运营项目经理(生活垃圾焚烧项目运营监管)证书”已纳入广东省环卫行业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广东省环卫服务企业等级标准。
(二)“广东省生活垃圾处理运营项目经理(生活垃圾焚烧项目运营监管)证书”实行继续教育培训制度,已取得该证书的人员,需要每2年参加一次焚烧项目运营监管继续教育培训,了解生活垃圾处理发展的新动态和新技术,熟悉国家和省政府相关的新政策法规和标准,经考核合格后,由我会在培训证书上登记继续教育情况。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焚烧项目运营监管证书失效:
1.未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培训2次及以上。
2.继续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
六、报名须知
(一)报名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培训以自愿报名为原则,按报名先后顺序安排培训期。
(二)报名方式:填写《生活垃圾焚烧项目运营监管(项目经理)培训学员报名表》(详见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把报名表word可编辑版本、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gdhwpxb@163.com。
(三)提交报名表后,我会统一将班级微信群二维码以邮件形式发至各单位报名联系人。
(四)联系人及电话:林老师,020-87263871,18054235769;梁老师,18027117853。
附件:生活垃圾焚烧项目运营监管(项目经理)培训学员报名表
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
2023年9月21日